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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陈露被抓”上热搜,她确实涉嫌敲诈勒索了

来源:网络   发布时间:2024-09-21   浏览次数:16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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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露和霍尊的事又有了新的进展:陈露被抓了

据澎湃新闻报道:此前,歌手霍尊与前女友陈露的纠纷引发社会关注,据媒体报道霍尊与家人已于8月下旬向上海警方报案。12月23日下午,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获悉,因陈某涉嫌敲诈勒索,已于12月22日对陈某采取取保候审的刑事强制措施。

一时间,“陈露被抓”冲上热搜,彼时陈露再上新闻,大家对她的看法已经有所不同了。先前支持陈露的网友也逐渐看清楚,陈露并没有那么单纯简单,而霍尊的确是有点无辜的。

我很支持武志红老师的看法:作恶的该受到惩罚,清白的希望尽快恢复清白。打赌输了的,请兑现;终于知道自己错了的,请道歉。——当然,你们可以继续嘴硬,然后在你们自己心中留下一块儿自己知道的愧疚。

陈露被抓后,霍尊方也回应了自己的态度,他表示正在家中照顾卧病在床的母亲,会耐心等待法律还自己一个公正。

陈露为什么会被抓?因为她确实涉嫌敲诈勒索了。

我先前写过一篇文章,《“900万分手费,不然让你身败名裂”:陈露索要分手费算敲诈吗?》。

根据陈露当时所发的微博来看,她一开始说:“我说我不要你钱,你欠我的这辈子都还不清。当即他就要给我转300万。最后我说我要900万,因为我觉得这个数字他不能接受,这差不多是他手头上所有的钱了。没想到他一口气答应下来,并且马上要和我签订协议。”

单单就陈露自述这个要钱过程,好像不符合敲诈勒索的特征。

但是大家请看霍尊后来发的他们的聊天记录:

“晒银行账户,有多少转多少”

“11分钟”

“倒计时”

“3分钟”

同时陈露还附加了自己即将发送的微博草稿箱截图,这不是敲诈勒索,是什么?

霍尊陆陆续续打给陈露58万元,陈露也已经承认自己收到58万元,但是陈露因为没有收到更多的钱,她又发布了别人的隐私,引发了更大的网络暴力。这个网络暴力不仅仅是针对霍尊,还涉及到霍尊的朋友。

因为陈露的“小作文”,一时间霍尊被定义为渣男,然后他宣布退圈。

我们不妨来分析下陈露跟霍尊分手后管霍尊要钱这个事。

陈露嘴里的九年,霍尊只承认八年,他们俩在去年9月就分手了,已经分手有八个多月,然后今年5月陈露又冒出来,反咬霍尊一口,秋后算账。

陈露要霍尊一个道歉,霍尊不仅道歉了,而且还主动退出演艺圈的一切工作,陈露也算是要到了自己想要的,霍尊还是像个男人一样站了出来。

陈露说自己给霍尊花了有两三百万,关于大额的金钱你得有流水,不能说说而已。你说花了两三百万,就真的花了两三百万吗?为什么不把证据拿出来?两个人谈恋爱期间,在金钱上都会有所付出,霍尊又为你花了多少?而且霍尊跟陈露认识后两年就开始慢慢火了,有名气也开始挣钱的他,还会花陈露的钱,你觉得可能吗?

他们是2012年认识的,当时陈露只是个伴舞,她能有多少钱,两个人都属于一贫如洗吧。而且陈露也说了自己的家境不是很好,既然家境不好,哪里来的几百万?还是一个20岁的跳舞的。

我们分析事情原貌要看事实,而不是凭他人一家之言,陈露的“小作文”谎言百出,显然是站不住脚的。

我查过霍尊的个人履历,他在2014年就开始慢慢火了。所以陈露说霍尊花了他两三百万是不太可能的,我不相信一个已经火了的歌手还需要花自己女朋友的钱,而且当时的陈露恐怕也没有多少钱吧,两三百万,从何而来。

陈露的“小作文”中把霍尊描述成了一个陈世美,一个事业上红了之后就把她给甩掉的渣男,可问题是霍尊自2014年火了之后,又跟她谈了好几年恋爱,直到2020年9月才跟其正式分手,如果真的是渣男的话,一开始火了就会分手吧,怎么还会有之后的好几年的恋爱。而且在跟陈露恋爱期间,霍尊也是恪守“夫道”,不存在什么出轨,陈露“小作文”中对霍尊出轨的指正,完全没有证据。

另外,关于陈露所晒出的霍尊跟朋友群聊的聊天记录,那个霍尊承认是他们男人之间的口嗨。男人群里私底下会聊些什么话题,大家也可以看看自己身边男性朋友的群,有时候不过是开开玩笑。如果陈露指责霍尊跟她交往之间有出轨,那么你得拿出确凿的证据,单凭群聊记录说明不了什么。

而且陈露所放出的聊天记录有部分也是被剪掉的,她是在恶意放大所谓的缺点,是不实的。

陈露跟霍尊的事从发酵到至今,我们都没有见到陈露拿出什么确凿的证据,倒是霍尊方晒出了陈露和闺蜜王萌去霍尊工作室敲诈的视频。

我问下大家,好好想想:陈露索要900万分手费合法吗?

两个人谈恋爱属于你情我愿,何来分手费这一说?更何况陈露要的是900万,这可是天价啊。

这不是敲诈勒索,是什么?

霍尊火了之后,在娱乐圈的收益还是可以的,所以霍尊说了,“随着我经济情况的好转,我给她不定期的零花钱也上到了五位数。在每年她生日的时候,我也会为她代购包包、鞋子之类的礼物。小情侣在一起也会花钱,但我真的不知道这两三百万从何而来。”

他们俩因何而分手?霍尊说是因为他慢慢发现自己和陈露之间,缺乏更多的共同语言和精神交流。两个人谈恋爱到一定阶段,但是后来发现双方不是对的那个人,那么也只有分手了。分手是达成共识的,分开的时候也没什么,是分手八个月后,陈露又回来找霍尊想要分手费。

如果只是对两个人过往感情的一种补偿,没有太夸张的数额,我想霍尊应该也会愿意给的,但是张口就要900万,岂不是要了人命,而且没有按照要求如期打钱结果就被“小作文”威胁在网上曝光所谓的黑料,得不到就毁掉,这种做法是不是欺人太甚,陈露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犯罪。

02

两个人谈恋爱就一定要结婚吗?也未必吧,如果恋爱期间发现不合适,是可以谈分手的吧,我觉得这没什么不能接受的。至于大家所提到的女方的青春,难不成男方的青春就不是青春了。

或许有人会说女人的青春比较宝贵,但是我想说你跟谁谈恋爱都有分手的可能,我们跟谁谈恋爱都要面临这种风险,而不是说“你谈个恋爱就能在一起一辈子”,结个婚还有可能离婚呢,更何况是谈恋爱。

再者说,我们常常提男女平等,尤其是在恋爱关系中,双方更处于平等地位,女生的青春没了,男生的青春也没了。这是一件你情我愿的事情和在恋爱中必然要承担的风险,请问,为什么要给分手费?

霍尊也不是中年大叔或糟老头子,他跟陈露在一起的时候也就22岁,他们俩就是小年轻自己谈恋爱。

大家仔细想想看,陈露索要分手费这事合理吗?

放在我们普通人身上,两个小年轻自己谈恋爱,恋爱谈了有七八年,但是最终还是没有走到结婚那一步,然后分手了女方一开始也没异议,但是分手几个月之后女方气不过又回来跟男方秋后算账,说要分手费。就因为男方有点名气,女方就威胁“如果不给钱,你信不信我曝光你的黑料”,然后把男方的事业给毁了。女方这种得不到就毁掉的行为,是不是太龌龊了。

“你情我愿”的恋爱关系要什么分手费?

我们再来看法律上是否支持分手费,也就是青春损失费?

所谓“分手费”是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指恋爱关系中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分手要求,应另一方要求赔偿的一定金额,通常指“青春损失费”或“青春补偿费”,这种费用于法无据,不受法律保护的。

可能还会有人问,那么在恋爱中花的钱要不要还给对方。这在我看来,当恋爱关系结束,你们之间也就没任何关系了,至于之前恋爱中送的礼物和钱财看你个人意愿是不是想还,这个你们得自己达成一致,不能漫天要价。

所以说,陈露的行为确实犯法了,而霍尊退圈有点冤。

现如今陈露被抓了,正如霍尊所回应的,一切都等待法律还他一个公正。

我想借陈露的事给女孩们提个醒:“如果你以后谈恋爱,遇到男方一直找借口不跟你结婚,你们恋爱都谈了好几年了,你一定要及时止损早点跟他分手,不要浪费自己的时间。不要说什么青春损失费,法律可不保护你的青春。法律所保护的是事实婚姻,男女朋友是属于你们俩之间你情我愿的事。两个人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解决彼此之间的经济问题,切不可漫天要价。吃一堑长一智,好自为之。”

今日话题:你怎么看陈露被抓?欢迎留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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★作者:YIBAO;情感原创作者,写这个世界温暖的感情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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